編輯手札
他們是最快樂的富國丹麥、稍嫌窮困的快樂國不丹,那我們呢?
文/宓兒
商業周刊近兩期以大篇幅的專題報導「快樂」的國度,他們分別是富裕的丹麥,窮國不丹。在丹麥,快樂的教育打造出一群沒有成績單的第一名;在不丹,執政者希望以「國家快樂力」取代「國內生產毛額」。了解他人的同時,我實在很想問,那麼,我們呢?我們怎麼過生活?我們快樂嗎?
連著幾年,立院總在休會前的最後一天上演全武行。是的,這是我們選出的民意代表。
教改幾經翻案重修,連教育部長都搞不清楚「三隻小豬」是不是成語。是的,這是我們的教育體制。
最近有一起繼父用起重機吊起小女兒,凌虐致死的人倫悲劇。是的,這是我們的社會。
人們追逐高檔生活格調、極度的敗物,寧可先樂後苦的成為卡奴也不足惜。是的,這是大多數人的金錢觀。
你慢慢的會聽說,台灣剩下幾個少數的淨土,像是花蓮。都市人的憂鬱指數急速攀升。是的,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然後,我們開始會問快樂等不等於幸福?《快樂為什麼不幸福》?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後十分鐘,我會做些什麼?為什麼我們為了往後的安穩生活努力的存老本,退休後卻不一定感到幸福快樂?或許這一個個擾人的疑問,身為哈佛大學心理學院教授的丹尼爾?吉伯特,可以為我們稍稍解惑一番。
在這本書裡面,作者運用最新的科學研究,範圍遍及心理學、認知神經科學、哲學,以及行為經濟學。並且心理推理、抽絲剝繭的筆法,去陳述「為什麼我們似乎無從得知自己未來的心思和想法」這件事。不過,我一定要說,這也不是一本操作手冊,也不會提供任何達到快樂的有用資訊,而是只能藉由閱讀的過程幫助你更了解真正的自己。心急的讀者,可千萬別誤會了才好。
內容簡介
快樂等不等於幸福?
如果生命只剩最後十分鐘,你會做些什麼?
l
花光私房錢
l
痛扁討厭的主管
l
乾掉珍藏的好酒
l
向暗戀已久的人表白
l
來場性愛派對
l
捐出所有積蓄給慈善機構
那有幾件你現在真的會去做?
我們不是應該樂在當下嗎?
讓《蘋果橘子經濟學》、《紫牛》、《決斷2秒間》、《引爆趨勢》、《EQ》暢銷作者讚不絕口的推理高手
所有關於你想知道的幸福快樂的秘密,吉伯特剖開大腦告訴你!
*為什麼我們顧忌高膽固醇食物會影響健康,但吃到一客丁骨牛排時仍會比較開心?
*為什麼我們為了退休後的安穩生活辛苦地「存老本」,退休後卻不一定感到幸福快樂?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小腦袋出了大問題!預測及想像未來是大腦的天職,結果卻總是「空歡喜一場」。做某些事得到快樂的體驗,事實上沒有想像中來得好。
實證科學研究是吉伯特的解密武器,這是他有所本的證據,當最後真相揭開的時候,你不僅會訝異於人類想像未來的獨特能力,甚至更能知道預測想像快樂的一刻來臨時,會有多麼歡喜,原來不過是一場誤會。對於一輩子時時刻刻都在追求的東西,我們所知是如此的少,你不會感到不解嗎?跟著《快樂為什麼不幸福?》一書,展開心理推理奇航,你會發現一讀再讀,卻樂趣無窮的所在。
名人推薦語
輔仁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邱皓政
政治大學教育學院院長 秦夢群 幸福推薦
□《蘋果橘子經濟學》、《EQ》、《行銷人是大騙子》、《紫牛》、《記憶七罪》等暢銷作者聯名推薦
□ 國際各大媒體、專刊熱烈報導:《今日心理學》、《紐約時報書評》、《華爾街日報》、《時代》雜誌、《出版家週刊》、《柯克斯書評》、亞馬遜網站等
作者簡介
丹尼爾.吉伯特(Daniel Gilbert)
吉伯特是哈佛大學的哈佛心理學院教授,其教學和研究獲獎無數,包括美國心理學會以其早期生涯對心理學的貢獻而頒發的傑出科學獎。他的研究曾經於《紐約時報雜誌》、《富比士》、《錢》、《CNN有線電視新聞網》、《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紐約客》、《華爾街日報》、《科學美國人》、《自我》(Self)、《男性健康》(Men's Health)、《紅書》(Redbook)、《魅力》(Glamour)、《今日心理學》(Psychology Today),以及其他許多媒體刊登或報導。 他還著有短篇小說,曾發表於《驚奇故事》(Amazing Stories)和《艾西莫夫科幻雜誌》(Asimov's Science Fiction Magazine),以及其他雜誌和文選。目前他住在麻州的劍橋。
本書網站:www.randomhouse.com/kvpa/gilbert/
譯者簡介
戴至中
政治大學新聞系畢業,現為專職譯者,譯作甚豐,重要譯作有:《高恩改造NISSAN的24個關鍵》(獲經濟部95年度金書獎)、《六標準差管理手冊》、《銷售ROI》、《行動領導》、《24/7創新》、《洞悉商場賽局》、《心耘》、《最無形的,最核心》、《合力促進 再造奇異》、《行動商業M-Business》、《購併之神》、《甲骨文革命》、《搶救新手主管》、《學巴菲特做交易》等書。E-mail: taibenny@yahoo.com.tw
序
心理學的偵探故事 葛拉威爾
多年前,在從紐約飛往加州的班機上,我很幸運跟一位叫做丹尼爾?吉伯特的心理學家毗鄰而坐。他的頭頂光得發亮,還有藏不住的好個性。我們起碼從哈德遜河聊到了洛磯山(比較精準地來說,都是他在講),我完全為他懾服。他擁有許多學者所具備的傑出特質,就是對那種大家都關心但從來沒有時間或機會探討的問題感興趣。他還有一種學者少見的特質,那就是有辦法向圈外人解說他的研究。
現在吉伯特以他的心理學研究寫了一本書,名為《快樂為什麼不幸福?》。看這本書讓我想起了許久以前的那趟飛行,而且它很好看。吉伯特既迷人又「好笑」,並擁有讓非常複雜的觀念活靈活現的罕見天賦。
《快樂為什麼不幸福?》這本書是在談一個非常簡單但卻強而有力的觀念。我們人類有別於其他動物的地方在於,我們有能力預測未來,或者應該說我們對預測未來感興趣。我們會把一生中很多清醒的時刻用來想像,這樣或那樣、這麼做或那麼做、品嘗或購買或體驗某種狀態或感覺或事物會是什麼樣子。我們有很好的理由這麼做,因為我們就是靠它來形塑我們的生活。而且我們就是企圖在某種程度上掌控未來,才會試著讓自己快樂。但從任何一個客觀標準來看,我們其實都不太具備那種預測能力。我們不太曉得自己在一天、一個月或一年後會有什麼感覺,更搞不清楚哪些事會、哪些事不會為我們帶來那種可貴的快樂。吉伯特著手描述了事情的原委:對於這件看起來再重要不過的事,我們為什麼這麼不在行?
在提出論點時,吉伯特帶我們看了一連串有關心智是如何運作的迷人實況,雖然它在某些方面又令人頭痛。吉伯特對於描述想像力的弱點尤其感興趣。我們太容易接受想像的結論,但我們的想像卻不太有想像力。我們的想像其實不太能告訴我們,當未來真的來臨時,我們會有什麼想法。我們的個人經驗也不像我們所想的那麼懂得修正這些錯誤。
我認為我真的能把這點引申下去,並且更詳細地闡述吉伯特在這方面的看法,以及他是如何鋪陳他的論點。但我覺得這樣可能有損閱讀《快樂為什麼不幸福?》的體驗。這是個心理學的偵探故事,它寫出了我們生活中的一大秘密。只要你對人的處境有一點點好奇心,你就應該看看它。相信我!」
(葛拉威爾是暢銷書《決斷2秒間》、《引爆趨勢》的作者,以及《紐約時報》的撰述員)
推薦序
幸福與快樂是同一件事嗎?
邱皓政
經常會有人問我:「幸福與快樂是同一件事嗎?如果是,為什麼會有這兩個名詞?如果不是,這兩個字為什麼會放在一起?」每一次,我總是簡單地回答,快樂是一種個人的情緒,幸福則是一種人生的境界。境界不會一次到位,但是快樂時時會有。從學理的角度來說,當一個人處於幸福當中時,會經歷到多種不同的情緒感受,快樂當然是其中的一種,而且是重要的一種,一個時時刻刻處在快樂中的人,可以說距離幸福不遠了。雖然快樂的時候,未必代表幸福,但是不快樂的人多半無法達到幸福的境界。所以先要快樂起來,你的幸福人生才可能實現。
2006年12月1日,創造力領域的大師契克森米哈里教授來台灣演講,演講會中,一位聰明的女總編也問我同樣的問題,幸福與快樂是什麼呢?我正要把前面的話講給她聽時,我發現她微笑的背後別有所圖,原來是有一本新書要出版,她希望我能為這本書寫一些話,我因為正起勁地回答她的問題,所以來不及思索,就得順口答應了她,她很「高興」地謝謝我,滿臉笑容。現在想來,她真是聰明有創意,這麼簡單就說服了我,但是,她高興的笑容表示她很快樂嗎?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丹尼爾?吉伯特可能不這麼認為喔,看完這本原名為《Stumbling on Happiness》的書之後,您便會得到答案。但是我很確定的是,當我和總編聊起她對於創造力的看法時,她聊起過去她與藝術及歷史的淵源與小故事時,神采飛揚的背後,她是真的開心愉快的。為什麼我確定回憶中的她真的是沈浸在一種快樂的心情中呢?這本書也提供了答案,除了吉伯特教授的個人見解之外,他還提供了許多的科學研究證據,來說明他的觀點是有所本的。
因此,即使我在工作十分忙碌,而且是趁我不備之下答應了這本書的推薦,我一點也不會後悔,因為這是一本連我這種心理學博士都能夠有所收穫的好書,我很「高興」,能夠在第一時間,看到這本書。
我很確定看完書之後我是快樂的,因為笛卡爾已經替我背書了,他說一個人的快樂情緒是我們可以完全確定,也是唯一可以完全確定的東西(這也是吉伯特教授在書中告訴我的),因為幸福快樂是一種個人真實的體驗,但是遺憾的是,人們卻不一定知道快樂是什麼,人們常搞不清楚,什麼東西會讓我們快樂?什麼讓我們不快樂?快樂怎麼消失?快樂要怎麼延續得更長?這麼簡單的一個概念,一個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東西,我們卻對它知道得那麼少,更遑論如何達到一個幸福(well-being)的境界。
這本書最大的成功,在於作者吉伯特教授能夠有條不紊、深入淺出地帶領我們進入人類複雜的認知系統,一探人類情緒的神秘世界,同時在豐富的例子中,還能旁徵博引、引經據典,利用一個個科學實驗來證明所言不假、確有此事,這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在大學教書已經超過十年了,在課堂上講授這些實驗結果與專業知識雖不困難,但要讓學生從中得到樂趣,引發更進一步的學習興趣,甚至應用到真實的生活中,也不是件簡單的事,更何況,吉伯特教授只是透過文筆,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真的是令我欽佩,不愧薑是老的辣。
更重要的是,這本書提供了我們許多很實用的知識,糾正了我們似是而非的觀點,這是我推薦它值得一讀的主要理由。例如,吉伯特教授提醒我們,小事情比大事情更容易讓我們的情緒受到打擊、失去平衡;連續體驗快樂之後,人們會變得麻木不仁,使得快樂的這種正向情緒的邊際效應遞減;一般人認為比死還慘的情況如果發生,實際面臨這些處境的人卻很少自殺;甚至於,書中提及吉伯特教授太太對於吉伯特教授到底喜不喜歡《辛德勒的名單》這部電影而爭執的一段陳年往事,巧妙地說明人們經常因為一件事的結尾來決定喜歡、快樂的情緒反應。
看完這本書,我個人有一個意外的收穫。我母親經常數落我講話太快,怕上課學生聽不懂、反應不好;我父親每次在我開車出門時,總要提醒我開車慢一點,欲速則不達;連系上同事都說我,吃飯太急、對胃腸不好,辦公室擺設搬來移去,真是善變。這些話雖然對我的打擊不大,但是耳邊聽多了,總是心煩。現在我終於找到理由了,吉伯特教授說,好事情拖久了,就會失去樂趣,該快活的事情,就不那麼有意思了。能夠多一點變化、多一點快樂、多一點幸福,應該不算是苛求吧!真的是要感謝吉伯特教授,無意間幫了我一個大忙,讓我寬心不少。
(本文作者為天主教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政治大學創新與創造力中心研究員)
推薦序
孫中興(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2007.02.04 中國時報
如果照著現有的書名,你很可能把這本書想像成是一本「教導你追求快樂幸福」的美式自助書,或者是從哲學立場來嚴肅地討論「快樂」和「幸福」的異同。你也可能從作者身為哈佛大學心理學家這一點,衍伸出對這本書內容的聯想。不過,這都是你自己營造出的想像。這本書不是這樣的。雖然作者在前言的結尾處確實有著類似的提醒,但不管是英文原書名的《巧遇幸福》,或中譯本的《快樂為什麼不幸福?》在在都挑戰著讀者的想像、認知和常識。平心靜氣來說,這本書的書名其實應該叫做「未來不是你想像的那樣,也不是你喜歡的那樣」。話說回來,這樣的書名,又臭又長不說,還會引起多少讀者的閱讀慾望呢?這大概就是作者和編輯所想像和認知而訂下這個書名的原因吧!
本書其實是認知科學的「科普書」。不過,也不要就因為這樣被嚇到,因為它有著優良科普讀物的一貫優點:主旨很清楚,應用相當多的實驗結果,證明我們的想像和認知其實常常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特別是日常生活中面對未來時所做出的許多想像。除了這種看似常識的論點之外,作者用心地從認知科學的研究成果,來說明造成這種現象的生理和心理原因,這才是本書的真正特殊之處。有心的讀者不僅可以「知其然」,更可以「知其所以然」。例如第74頁的撲克牌魔術,我就曾經在網路上做過這個測驗,當時還對魔術師能透過網路猜到我的選擇感到不可思議。看完書中的解釋之後,才知道「原來如此」。此外,如果你有美國的生活經驗,應該還可以透過中文翻譯,品嘗到一些作者的「美式幽默」。如果不行,那麼你也可以體會到「(美式)幽默為什麼不好笑」的意外效果。
內容連載
推薦序:心理學的偵探故事
葛拉威爾
多年前,在從紐約飛往加州的班機上,我很幸運跟一位叫做丹尼爾‧吉伯特的心理學家毗鄰而坐。他的頭頂光得發亮,還有藏不住的好個性。我們起碼從哈德遜河聊到了洛磯山(比較精準地來說,都是他在講),我完全為他懾服。他擁有許多學者所具備的傑出特質,就是對那種大家都關心但從來沒有時間或機會探討的問題感興趣。他還有一種學者少見的特質,那就是有辦法向圈外人解說他的研究。
現在吉伯特以他的心理學研究寫了一本書,名為《快樂為什麼不幸福?》。看這本書讓我想起了許久以前的那趟飛行,而且它很好看。吉伯特既迷人又「好笑」,並擁有讓非常複雜的觀念活靈活現的罕見天賦。
《快樂為什麼不幸福?》這本書是在談一個非常簡單但卻強而有力的觀念。我們人類有別於其他動物的地方在於,我們有能力預測未來,或者應該說我們對預測未來感興趣。我們會把一生中很多清醒的時刻用來想像,這樣或那樣、這麼做或那麼做、品嘗或購買或體驗某種狀態或感覺或事物會是什麼樣子。我們有很好的理由這麼做,因為我們就是靠它來形塑我們的生活。而且我們就是企圖在某種程度上掌控未來,才會試著讓自己快樂。但從任何一個客觀標準來看,我們其實都不太具備那種預測能力。我們不太曉得自己在一天、一個月或一年後會有什麼感覺,更搞不清楚哪些事會、哪些事不會為我們帶來那種可貴的快樂。吉伯特著手描述了事情的原委:對於這件看起來再重要不過的事,我們為什麼這麼不在行?
在提出論點時,吉伯特帶我們看了一連串有關心智是如何運作的迷人實況,雖然它在某些方面又令人頭痛。吉伯特對於描述想像力的弱點尤其感興趣。我們太容易接受想像的結論,但我們的想像卻不太有想像力。我們的想像其實不太能告訴我們,當未來真的來臨時,我們會有什麼想法。我們的個人經驗也不像我們所想的那麼懂得修正這些錯誤。
我認為我真的能把這點引申下去,並且更詳細地闡述吉伯特在這方面的看法,以及他是如何鋪陳他的論點。但我覺得這樣可能有損閱讀《快樂為什麼不幸福?》的體驗。這是個心理學的偵探故事,它寫出了我們生活中的一大秘密。只要你對人的處境有一點點好奇心,你就應該看看它。相信我!」
第二部 主觀
主觀:除了擁有體驗的人以外,大家都無法觀察到的現象。
第二章 由內觀之
不過,透過別人的眼睛去探索快樂是多痛苦的事啊!
莎士比亞,《皆大歡喜》
蘿莉和瑞芭.夏波或許是雙胞胎,但個性卻截然不同。瑞芭有點害羞、滴酒不沾、灌過得獎的鄉村音樂唱片。蘿莉則是既外向又俏皮、相當愛喝草莓代基里酒、在醫院上班、希望有天能結婚生子。他們跟別的姐妹一樣偶爾會爭執,但大部分的時候都相處融洽,並且會讚美對方、揶揄對方、接對方的話。事實上,蘿莉和瑞芭只有兩件事不太尋常。第一件是她們共用血源、部分的頭骨、一些腦部組織,而且額頭從出生後就連在一起。蘿莉額頭的一側連著瑞芭額頭的一側,她們每一刻的生命都面對面地緊緊相連。蘿莉和瑞芭第二件不太尋常的事情是,她們很快樂,而且不僅是認命或知足,更是喜悅、嬉鬧與樂觀。她們不平凡的生命當然面臨了許多挑戰,但就像她們經常說的,誰不是如此?在被問到有沒有可能接受分割手術時,瑞芭代表兩人說道:「我們的看法是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你為什麼會想這麼做?道理在哪裡?這個過程等於是在摧殘兩條生命。」
於是問題就來了:假如這是你的人生,而不是她們的人生,「你」會有什麼感覺?假如你回答「喜悅、嬉鬧與樂觀」,那表示你沒有說實話,我會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要盡量誠實,而不是正確。誠實的回答是「沮喪、絕望與消沈」。事實上,大家一看就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一個腦筋正常的人會「真的」覺得快樂。所以傳統的醫學見解才會認為,連體雙胞胎在出生時就應該分割,即使會有一個或雙雙夭折的風險也一樣。有一位著名的醫學史作者寫道:「有很多單獨個體都不敢相信,尤其是外科醫生,連體雙胞胎的日子還是值得過下去,而且人不會願意冒一切的風險來嘗試分割。」換句話說,大家不僅知道連體雙胞胎的快樂感會遠低於正常人,更知道連體生命一文不值,所以危險的分割手術有道德上的必要性。不過,這對雙胞胎本身對於我們深信這些事的情況並不以為然。當我們問蘿莉和瑞芭,她們對自己的處境有什麼感覺時,她們表示完全不想改變現狀。在翻遍醫學文獻後,那位醫學史作者發現,「連體雙胞胎表示希望保持原狀的情形十分普遍,而且可說是屢見不鮮」。這裡有一點錯得離譜,但那點是什麼?
它似乎只有兩種可能性。不管是蘿莉和瑞芭,還是世上的其他人,當他們談到快樂時,有人犯下了嚴重的錯誤。由於我們就是那些其他人,因此我們理所當然地應該會認同第一個結論,並以唐突的說詞來否定雙胞胎所主張的快樂,像是「哦,她們只是說說而已」、「她們可能自以為快樂,但事實上卻非如此」,或是更常見的「她們並不曉得快樂到底是怎麼回事」(並經常說得煞有其事)。相當公允。可是就跟他們所否定的主張一樣,這些說詞也是以主張來為科學家和哲學家幾千年來都無解的問題推斷答案,不管是科學主張還是哲學主張。當我們對快樂提出這樣的主張時,我們都在「想」什麼?
舞出建築
談快樂的書不下千萬種,其中大部分都是一開始就問說,快樂「到底」是什麼。讀者很快就會發現,這差不多相當於一出發就直接踩進第一個焦油坑,因為快樂「其實」就是個名詞,我們這些玩文字的人可以隨自己高興用它來指任何事。問題在於,人似乎喜歡用這個名詞來指一大堆不同的事,而這也使多種優良的學術生涯所憑藉的專業術語被搞得一團混亂。假如你在這種混亂中待得夠久,你就會發現,有關快樂「到底」是什麼的歧見大部分都是這個詞該不該用來指「這個」或「那個」的語義歧見,而不是探討「這個」或「那個」本質的科學或哲學歧見。快樂最常指涉的「這個」和「那個」是什麼?「快樂」這個詞起碼被用來指三種相關的東西,我們大致上可以把它們稱為「情緒快樂」、「道德快樂」和「判斷快樂」。
感覺快樂
情緒快樂是三個裡面最基本的一個。事實上,它基本到連我們試圖界定它時都會顯得詞窮。這就像是有些討厭的小孩會考我們說,「the」這個字是什麼意思,並在過程中使體罰有了十分正當的理由。情緒快樂是形容一種「感覺」、「體驗」與「主觀狀態」,所以它在自然界中沒有客觀的指涉對象。假如我們散步到街角的酒吧,遇到一個外星人要我們界定這種感覺,我們就會指著世上容易引起這種感覺的物體,或是描述其他相近的感覺。事實上,當我們被要求去界定主觀的體驗時,這也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事。
比方說,不妨想想我們會怎麼界定一個很簡單的主觀體驗,像是黃色。你可能會認為黃色是一種顏色,但它並不是,而是一種心理狀態。它是當光線以五百八十奈米的波長刺激眼睛時,人類靠有用的視覺器官所產生的「體驗」。假如酒吧裡的外星人朋友要我們界定,當我們宣稱「看到黃色」時所體驗到的事,我們一開始大概會指著校車、檸檬、玩具鴨說:「看到那些東西了嗎?當你看它們的時候,你的視覺體驗共同擁有的東西就叫做『黃色』。」或者我們會試圖靠其他的體驗來界定所謂「黃色」的體驗。「黃色?哦,它有點像是橘色的體驗,但又比紅色的體驗淺一點。」假如外星人表示說,它看不出來鴨子、檸檬和校車有什麼共通之處,而且它完全沒有過橘色或紅色的體驗,那此時就應該另起爐灶,把話題改成眾所皆知的冰上曲棍球運動,因為已經沒有別的辦法可以界定黃色。哲學家喜歡說主觀狀態「無法化約」,也就是說我們所指、所能比較以及對他們的神經基礎所能探討的東西都無法完全取代體驗本身。音樂家法蘭克.札帕(Frank Zappa)說過一句名言:寫出音樂跟舞出建築沒兩樣,而說出黃色也是如此。假如我們的新酒伴缺乏看見顏色的機制,那無論我們指得和描述得多好,他永遠都無法共享、或者永遠都不會知道它共享了我們的黃色體驗。
情緒快樂就像這樣。它是我們的感覺共同擁有的感受,包括第一次看到新生孫女的笑容、聽到升遷的消息、幫忙不聽話的觀光客找美術館、大口享受比利時巧克力、聞到情人洗髮精的香味、聽到高中時超愛聽但好幾年沒有聽到的那首歌、用臉頰去觸碰小貓的毛、治好癌症,或是吸一口超讚的古柯鹼。這些感覺當然都不一樣,可是都有共通之處。一筆不動產跟一支股票不一樣,跟一盎司黃金也不一樣,可是它們都是「財富」的形式,在「價值」的量表上占有不同的位置。同樣地,古柯鹼的體驗並不是貓毛的體驗,也不是升遷的體驗,但都屬於「感覺」的形式,在「快樂」的量表上占有不同的位置。在這些例子中,體會世上的事物都會使神經活動出現大致相似的形態,所以我們對這些東西的「體驗」有共通之處是合理的說法。這些觀念上的相通也使人類把這麼一大堆事件一起歸入了相同的語言類別,而且只要每個人記得了多久就歸類多久。事實上,當研究人員去分析語言中的所有字彙彼此有多相關時,他們必然會發現,字彙的正面性、也就是指涉快樂或不快樂體驗的程度是決定彼此關係最重要的因素。即使有托爾斯泰的鉅著,但大部分的人在說話時還是會覺得,跟「戰爭」比較有關係的是「嘔吐」,而不是「和平」。
所以說,快樂就是「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的感覺。假如你是活在這個世紀的人類,並和我有一些同樣的文化制約,那我的指涉和比較就有用,你也會知道我指的「到底」是哪種感覺。假如你是還對黃色一頭霧水的外星人,那快樂就會是個很大的難題。但不用氣餒,假如你告訴我說,你們的星球上對於下列舉動有共同的感覺,包括以三為劃分單位、拿頭輕敲門把,以及除了星期二以外,隨便一個洞隨時都會按照節奏噴發氮氣,那我也會被打敗。我會搞不清楚那是什麼感覺,而只能知道名稱,並希望禮貌地把它運用在談話中。由於情緒快樂是一種體驗,所以它只能靠它的前身以及它和其他體驗的關係來大致界定。詩人亞歷山大.波普(Alexander Pope)的《人論》(Essay on Man)大約有四分之一都在談快樂這個主題,並以下列問題來當作結論:「所以是誰來界定它、說它差不多就是這樣或不是這樣,以及快樂就是快樂?」
情緒快樂可能會抗拒我們靠描述來馴服它的舉動,但當我們感覺到它時,我們並不會懷疑它的真實性和重要性。只要連續觀察人的行為三十秒以上,任何人顯然都會注意到,人有強烈、也許甚至是根本或堅定的動機去感覺快樂。假如有一群人類喜歡的是絕望而非欣喜、是挫折而非滿足、是痛苦而非愉快,那他們一定很善於隱藏,因為從來沒有人看過他們。人都希望快樂,而人所希望的其他一切多半是用來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即使人暫時放棄了快樂,像是在能吃的時候節食,或是在能睡的時候工作到很晚,但這麼做通常也是為了提高它未來的收益。字典上說,偏好的意思是「選擇或想要一樣東西,而不要另一樣,『因為它比較討好』」。這表示追求快樂被納入了慾望的基本定義中。就這點來說,偏好痛苦和折磨就不是那麼容易診斷出來的精神狀態,因為它是一種矛盾修飾。
心理學家在傳統上都把爭取快樂當成人類行為理論的中心,因為他們發現,假如不這麼做的話,理論的說服力就沒這麼強。佛洛伊德也寫道:
有無數的人問過人類生活的目的,但從來沒有人提出過令人滿意的答案,也許根本就沒有……因此,我們要改問一個比較淺顯的問題,那就是人在行為中展現了哪些生活的目的和企圖?他們對生活有什麼要求,又希望藉此做到哪些事?這個問題的答案幾乎無庸置疑。人會爭取快樂,也會希望變得快樂並保有快樂。這些努力有正反兩面的目的,一方面是免除痛苦和不快,一方面則是體驗強烈的愉悅感。
佛洛伊德是這個觀念的明確擁護者,但不是發明者,而同樣的觀察也以某種形式出現在柏拉圖、阿里斯多德、霍布斯、米爾、邊沁等人的心理學理論中。哲學家暨數學家巴斯卡特別說明了這點:
人人都會追求快樂,毫無例外。無論所用的手段有什麼不同,他們全都是為了這個目的。有些人會投入戰爭、有些人會避開它,但兩者的起因都是來自同樣的慾望,只是以不同的觀點來看待。人的心思從來不會違背這個目的。這是每個人一切行為的動機,甚至包括了自縊的人。
感覺快樂的原因
假如每個世紀的每位思想家都知道人會追求情緒快樂,那這個名詞的意義為什麼這麼令人困惑?其中一個問題在於,有很多人認為快樂的慾望有點像是排便的慾望:人人都有,但卻不是什麼特別值得驕傲的東西。他們所想到的那種快樂既廉價又陽春,有意義的人類生活不可能以這種「遲鈍滿足」的空虛狀態為基礎。哲學家米爾(John Stuart Mill)寫道:「當不滿意的人類比當滿意的豬要好,當不滿意的蘇格拉底比當滿意的笨蛋要好。假如笨蛋或豬屬於不同的意見,那是因為他們只知道自己那面的問題。」
哲學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在嘗試說明這個想法的普遍性時,提到了一種假設的虛擬現實機。它可以讓任何人擁有本身所選的任何一種體驗,並能方便地使他們忘記自己跟機器連在一起。他認為沒有人願意下半輩子都連著,因為靠這種機器所體驗到的快樂根本不算是快樂。「當人的情緒是源自明顯不當與謬誤的評價時,不管他覺得怎麼樣,我們都不會把它稱為快樂。」總之,情緒快樂對豬適用,但這個目標卻不值得我們這種精明又能幹的生物去追求。
現在我們花點時間來想想抱持這個觀點的人所處的困難立場,並猜猜他們會怎麼解決。假如你覺得人生的目標不比「感覺」來得可觀與重要是很可悲的事,但又不能不注意到人終日都在追求快樂,那你會忍不住提出什麼樣的結論?沒錯!你會忍不住提出結論說,「快樂」這個詞並不是指一種好感,而是指一種非常「特殊」的好感。它只能靠非常特殊的手段得到,例如以恰當、道德、有意義、深刻、豐富、蘇格拉底與不像豬的方式過日子。而「這」就是人不會羞於追求的那種感覺。事實上,希臘文把這種快樂稱為「eudaimonia」,直接翻譯就是「好精神」,但它可能還有「人很活躍」或「過好日子」之類的意思。對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里、西塞羅、甚至伊比鳩魯(這個名字通常是跟豬隻般的快樂有關)來說,只有一件事能帶來這種快樂,那就是在道德上盡到本分。至於「道德」究竟是什麼意思,則有待每位哲學家自行解讀。古雅典的立法者梭倫(Solon)表示,人要到蓋棺論定才能稱得上快樂,因為快樂是人發揮潛能的結果。而在看到整件事是如何演變前,我們怎麼有辦法形成這樣的判斷?幾世紀以後,基督教神學家巧妙地扭轉了這個古典觀念:快樂不只是道德生活的「產物」,更是道德生活的「報酬」,但這個報酬不一定會在這輩子實現。
兩千年來,哲學家都覺得快樂和道德必須合而為一,因為這才是他們認為我們「應該」想要的那種快樂。也許他們說得對。但假如以合乎道德的方式過日子是快樂的原因,那它本身就不是快樂;而且以同樣的名稱來稱呼因果會混淆討論,這對我們也沒有好處。我只要用針刺你的手指,或是用電流刺激大腦的某個區域,就能引起痛苦。這兩種痛苦的感覺都「一樣」,只是由不同的手段所引起,所以把前者稱為「真痛苦」、後者稱為「假痛苦」對我們並沒有好處。不管成因是什麼,痛苦就是痛苦。由於因果被混為一談,因此哲學家只好以歪理來硬拗一些十分不可思議的主張,例如在阿根廷海灘上曬太陽的納粹戰犯其實並不快樂,被食人族生吃的虔誠傳教士則很快樂。西塞羅在西元前一世紀寫道:「無論被怎麼扭曲,快樂都不會動搖。」這句話的膽識或許令人佩服,但對被找來擔任主角的傳教士來說,他的想法可能並非如此。
「快樂」這個詞通常是用來指一種體驗,而不是造成它的行為。「花了一天殺死他的父母後,法蘭克很快樂」,這句話說得通嗎?的確說得通。我們希望永遠不會有這種人,但這句話合乎文法、結構良好又容易了解。法蘭克是個病態的小子,但假如他說自己快樂,而且看起來快樂,那我們有正當的理由去懷疑他嗎?「蘇在昏迷中很快樂」,這句話說得通嗎?當然說不通。假如蘇沒有意識,那不管她在遭逢不幸前做了多少好事,她都不可能快樂。下面這句話怎麼樣?「電腦完全遵守十誡,並跟蛤蜊一樣快樂。」很抱歉,還是說不通。蛤蜊不太可能會快樂,因為蛤蜊不太可能有感受的能力。蛤蜊或許還有一點機會,但我們可以很確定的是,電腦完全沒有機會。所以不管它覬覦未成的鄰居太太有幾位,電腦都不可能快樂。快樂跟感覺有關,道德跟行為有關。這些行為可以引起這些感覺,但兩者並沒有必然與直接的關係。
感覺快樂的標的
人一般在談到「快樂」時,指的是一種「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的感覺,但人不會只有這個意思。假如說哲學家是把「快樂」這兩個字的道德和情緒意義混為一談,那心理學家就是把情緒和判斷意義混為一談,而且同樣嚴重與頻繁。例如要是有人說「總的來看,我對於過去的生活方式感到快樂」,心理學家通常都願意承認他很快樂。但問題在於,人有時候會用「快樂」這兩個字來表達他們對於事情對錯的看法,好比說「他們抓到了打破我擋風玻璃的小壞蛋,我很快樂」。即使完全沒有感受到一點點類似的愉悅,他們也會說這種話。我們怎麼知道人是在表達觀點,而不是在宣稱他的主觀體驗?當「快樂」這個詞後面接的是「that」或「about」時,說話的人通常是想告訴我們,我們應該要知道,「快樂」這兩個字指的不是他們的感覺,而是他們的立場。例如當我們的另一半興奮地表示,她剛才奉命要去公司的大溪地分處待半年,所以我們要待在家裡照顧小孩時,我們可能會說:「我當然不快樂,可是你快樂我就快樂了。」像這樣的句子會讓高中英文老師抓狂,但只要我們能抗拒誘惑,不要把「快樂」這個名詞的所有例子都當成情緒快樂的例子,它其實相當合理。事實上,當我們第一次講出這兩個字時,我們是要讓另一半知道,我們顯然完全沒有「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的感覺(情緒快樂)。當我們第二次講出這兩個字時,我們則是在表示,我們贊同另一半所提到的事(判斷快樂)。當我們在言談中以「that」或「about」接在快樂後面時,我們只是在說某樣東西可能是愉悅感的來源、過去是愉悅感的來源,或者我們明白它應該是愉悅感的來源,但當時感覺起來顯然不是如此。我們根本不是在宣稱自己體驗到了那種感覺或類似的感覺,所以對另一半這樣說會比較恰當:「我並不快樂,但我明白你快樂。我甚至可以想像,要是換成我去大溪地,你待在家裡照顧這些煩人的小鬼,我也會『體驗』到快樂,而不會去誇獎你。」當然,說這樣的話必須把人類情誼的一切可能性拋到腦後,所以我們會選擇常見的簡略用語說,即使覺得被徹底打敗,我們還是會對某事感到快樂。我們說的不一定等於心裡想的,只要記住這點就行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